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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清镇兴邦村镇银行向借款发放的用于购买家用汽车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基本条件:
(1)能提供有效担保,可采取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借款人提供其他有效担保的方式;
(2)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3)信用状况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提供购车发票或经销商开具已支付首期购车款的证明文件。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汽车总价的70%。
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浮动,具体由清镇兴邦村镇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清镇兴邦村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具有当地清镇市辖区范围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基本条件
(1)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2)有良好还款意愿,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4)在清镇兴邦村镇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5)能够提供足值、有效的担保。
贷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装修、购置耐用消费品、教育支出、旅游和医疗等消费用途。
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浮动,具体由清镇兴邦村镇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